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下称《指导意见》)。发改委网站链接:http://zfxxgk.ndrc.gov.cn/web/iteminfo.jsp?id=16923。
《指导意见》围绕促进机制砂石、河湖砂、海砂及替代砂源等科学利用,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意见。一是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降低运输成本。二是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包括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探索推进三峡库区等淤积砂开采利用。三是逐步有序推进海砂开采利用。包括合理开采海砂资源,建立完善海砂开采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海砂使用,严格执行海砂使用标准。四是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包括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砂石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原材料,国家高度重视砂石行业的发展。江砂是建筑砂石原料的主要来源之一,甚至有“软黄金”之称。早在2001年,我国就出台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加强长江河道采砂活动的管理。但在暴利驱使下,我国非法采砂活动一度十分猖獗。非法采集砂石已使长江江底水流方向越来越无序,江底形成一个个空洞,洪水风险攀升。2018年,水利部发布《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办建管[2018]130号),“清四乱”行动之中就包含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在对非法采砂的高压管理下,市场中江砂供应出现缺口、价格上涨,为机制砂、替代砂的发展埋下伏笔。 国家及各地方多个文件均提出鼓励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此次《意见》再次提到“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区域限制措施,增加再生砂石供给。”主要指的便是建筑垃圾的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相较于焚烧发电、厌氧产沼等通过电网或天然气管网直接消纳的网络刚性产品,以及基础油、再生金属等大宗商品而言,具有更大的需求风险。资源化产品能否足量、稳定的销售成为了制约这些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虽然目前使用建筑垃圾生产出来的建材已经可以达到相关标准,但社会和市场认可度较低,导致产品的推广利用仍存在较大困难。同时由于很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为图降低运输成本,不愿将建筑垃圾卖给资源化利用企业,导致资源化利用企业原料供应不稳定,运营成本上涨,最终导致资源化产品的价格比普通的建材并没有价格优势,使再生建材在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 总体来看,近年来多个政策文件不断提出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建筑砂石的发展,对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形成连续政策刺激,但行业的发展仍受制于前、后两端需求风险所带来商业模式的不稳定(参考阅读→餐厨280元/吨 建筑30元/吨,光大国际斩获泗阳固废项目)。行业健康发展道阻且艰,需首先解决前端建筑垃圾的供应风险,同时开拓并保障后端再生砂石产品的消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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